剖腹产术后再孕要注意什么?下面呼和浩特妇科专家针对这个问题为我们详细解释说:
注意事项一、剖腹产后想要再生育的话,至少要在两年后才能再孕。这是由于剖腹产后子宫壁的刀口在短期愈合不是很好。太早怀孕,因为胎儿的发育会使子宫不断增大,子宫壁从而变薄,尤其是手术刀口处缺乏弹力。新鲜的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过程中最容易胀破,这会造成腹腔大出血甚至威胁到孕妇的生命。所以,再次妊娠最好是在手术两年后比较安全。
注意事项二、要时刻注意胎动的情况。胎动属于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,胎动的快慢能很好表现胎儿在宫内安危。一般在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~5次或一天内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。剖腹产术后,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的情况下,都会直接导致胎儿死亡。这时胎心音会消失。胎儿死亡前的24~48小时,会出现胎动减慢或消失的情况发生。因此时刻关注胎动变化能尽早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。
注意事项三、发生腹痛要尽早就医。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的情况,腹痛是出现此种情况的早期表现。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,宫内压力逐渐增大,虽无任何诱因,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。子宫破裂时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腹痛,所以孕妇要提高警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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